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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成果申报、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6-06-20 [来源]:

各党总支(直属支部)、各位老师:

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《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成果申报、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有关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成果申报、评选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调研主题

结合学科、专业和特长,围绕国家特别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、热点、难点问题,深入首都农村、街道、社区、企业等基层一线,开展社会调研,形成调研 报告, 提出政策举措和意见建议,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实际行动,积极服务参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。调研题目可参考《2016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报告参考题目》 (附件1),也可另选题目进行调研。

二、申报人员

从事教学科研工作、45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(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)均可。鼓励青年教师组成调研团队,由1人牵头,3-5人为成员。调研组人员不得有在校学生。鼓励青年教师到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基地进行调研。

三、 时间安排

6月20之前:青年教师申报并填写项目意向书(附件2)。

6月20日至7月10日:市委教育工委将根据报名情况分区域组织有关辅导报告。

6-11月:青年教师利用暑期、节假日、学术休假等机会,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社会调研,形成调研成果。

11月中旬:学校宣传部遴选5-10篇优秀调研成果,报送至市委教育工委。

11月底: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评审,评出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150项、二等奖200项,对优秀成果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经费支持。根据高校报送调研成果情况评出若干个“青年教师社会调研工作优秀组织单位”。

四、成果要求

选题紧扣国情、社情、市情、民情,调研成果不少于5000字,有问卷、有调查、有数据、有分析、有建议,符合调研报告学术规范,调研对象规模适中。

已列入校级(不含)以上课题研究项目的不得参加本评选工作。

五、优秀成果经费支持额度

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支持经费1万元,二等奖支持经费5000元,特别突出的可适当增加经费支持额度。

请各单位于6月17日之前,将申报教师《2016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项目意向书》(附件2)电子版汇总后,报党委宣传部邮箱:bwxcb@bfsu.edu.cn。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,统一上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。

附件1《2016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报告参考题目》

附件2 2016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意向书

党委宣传部

2016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