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《关于开展2014年度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“四个一批”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》,现就有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人选类别及名额
根据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进展情况和《培养方案》的有关规定,此次人才培养人选分为理论、新闻、出版、文艺四个界别。
根据我校情况,请人文社科类院系重点关注理论人才推荐,请团委、艺术研究院等单位重点关注文艺人才的推荐,请外研社和学术期刊办公室等单位重点关注出版人才的推荐。
二、推荐人选标准
1. 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“四个一批”人才推荐人选,应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 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坚持“二为”方向和“双百”方针,坚持正确导向,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;
2.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;
3.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,被评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
4. 身体健康;
5. 年龄为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士;
6. 各界别推荐人选专业条件见《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“四个一批”人才推荐专业条件》(附件1);
7. 近年我校已入选北京宣传文化系统“四个一批”人才的人员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推荐选拔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 组织领导:我校推选相关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。各党总支(直属支部)要给予重视,积极组织相关老师踊跃报名,并严格审批。
2. 人选推荐: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推荐标准,组织报名并公开推荐(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),经党总支(直属支部)研究讨论后,确定推荐人选名单。学校党委将按要求条件审核后,择优上报。
3. 报送名单:分配给我校的理论界人才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,文艺界人才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,出版界人才推荐名额1名。
4. 报送材料:请各推荐单位或个人于6月20日之前,将《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“四个一批”人才推荐表》(附件2)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党委宣传部。(注:单位推荐请在“所在单位意见”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,如系个人自荐,“所在单位意见”栏可不填)。
党委宣传部
2014年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