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》、中宣部《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改进文风的意见》等中央有关规定精神,学校党委在深入调研、会议讨论的基础上,针对改进文风、提升新闻宣传质量,制定以下七条改进措施。
一、在 决定是否报道的原则方面,新闻中心应根据新闻价值、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和报道的篇幅、字数、照片数量等。各院系部处的常规工作、内部工作会议、各种例 会,为举办各种重要活动而召开的筹备会、协调会一般不作报道。除涉及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,校领导参加的日常工作调研和工作会议一般不作报道。 各单位不应以校领导出席等为由,就新闻是否发布、报道篇幅、版面、字数、照片数量等事项向新闻中心提出要求。
二、在新闻报道的选题选材方面,要突出高等学校的办学根本,找准学校的办学特色。选题选材向教学一线倾斜,向学术研究倾斜,向师生和优秀校友倾斜。
三、进一步改进文风、转变作风。不讲空话套话,不用官僚腔调,不套用“重要讲话”、“重要指示”等词汇,新闻语言突出自身特色,为师生乐于接受。
四、严格编辑原则和程序。压缩常规性新闻报道的数量和字数,遵循新闻写作的科学规律,突出关键信息,避免流水账,严把质量关,最大限度降低差错率。
五、不断创新新闻报道的形式和内容。利用快讯等形式提高时效性,采用简讯、摘要报道、综合报道等多种形式反映学校各方面活动,将工作重心放在全方位反映学校发展、塑造学校形象、提升学校美誉度上来。
六、在新闻报道的衡量标准方面,不单纯以规格、规模、人数等决定新闻价值,以活动本身的价值度、有效信息的含金量、新闻传播的客观效果,来衡量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效果。
七、加强新闻中心和各单位专兼职新闻信息员队伍建设,开展学习交流、业务培训、评比等活动,不断提升业务能力,提高新闻宣传工作质量。
党委宣传部
2012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