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8日,我校党委理论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,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展开学习讨论。
党委书记韩震主持学习会。他在发言中表示,继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”即十六字法制建设指导方针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 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整体部署,提出了一系列新提法新论述,可视为现任中共中央按照“依法治国”施政理念提出的2.0版。四 中全会强调 “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”“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”,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这一关键问题。“法治与一党长期执政不相 容”的观点,深刻暴露了西方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思想及制度的固有缺陷。学校党委将认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,坚持党的领导,从严治党,依法治校,照章办事,发 挥好“两个先锋队”作用。
校长彭龙发言认为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,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,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。四中全会强调 将法治确定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,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。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无疑会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地位,保障中 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顺利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。他表示,学校将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,以大学章程为基石,系统梳理高校内部管理体制,全面深化综合 改革,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,推进民主管理。
党委副书记姜绪范,副校长闫国华、贾德忠参加学习。党办校办、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。